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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拟清晰机关企业校园等单位防备性骚扰职责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时间:2019-12-23 13:22:48  阅读:9713+ 来源:自媒体 作者:红星新闻

原标题: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:拟清晰机关企业校园等单位防备性骚扰职责

12月23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。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《民法典各分编(草案)》修正状况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草案)》撰写状况的报告。有必要留意一下的是,此次提请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避免性骚扰规则,清晰了机关、企业、校园等单位防备性骚扰的职责。

↑图据东方IC

此前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审稿规则,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合理办法,避免和阻止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等施行性骚扰。而在此前审议中,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、单位和社会公众主张清晰“用人单位”包括哪些主体,以使这一规则在避免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有清晰的目的性。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讨,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四审稿,采用了上述主张,将“用人单位”修正为“机关、企业、校园等单位”

此外,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还完善隐私的界说。此前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则,隐私是自然人不愿为别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等。在此前审议中,有的常委委员、单位和专家学者提出,保护私人生活安定、扫除别人不合法侵扰是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,主张在隐私的界说中添加这一内容。民法典草案采用这一定见,将隐私的界说修正为: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定和不愿为别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

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张炎良 北京报导

修改 杨渝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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